新疆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测试明年4月25日至27日进行
导读
近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专业测试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测试工作将于2017年4月25日至27日分别在乌鲁木齐市和喀什市同步进行。
《通知》明确,自2017年起我区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测试不再对专项技术进行测试,仅对四项身体素质项目进行测试。其中,测试项目包括:100米跑、立定跳远、原地推铅球、800米跑,测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通知》规定,体育专业测试工作依照《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暂行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专业测试工作手册及评分标准》有关规定进行。测试成绩须经裁判员、记录员、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学生或学生代表四方签字认可后生效,并在测试结束后立即以书面张贴形式向考生公布当日的测试成绩。
报考体育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如同时兼报除提前录取批次外的其它批次非体育类专业志愿,在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填报文史类或理工类并参加全国统考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的考试。投档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对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全部投档,招生院校在投放的生源范围内,按公布的相关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提醒考生: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测试属于国家教育考试的一部分,凡涉及违规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执行,并录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对于替考等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涉及考试作弊条款规定依法追究刑责。
了解《通知》详细内容,可登录新疆招生网(http://www.xjzk.gov.cn)查询,也可关注“新疆招生”腾讯微信公众平台(xjzs140304)发布的相关信息。